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表决通过 加强从田间

来源: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9-0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于文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于文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为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中增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在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确保严格实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颁布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对规范有关部门的履职行为、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等作出规定,明确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文章来源:《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网址: http://www.ncpzlyaqzz.cn/zonghexinwen/2022/0903/902.html



上一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三审建立健全随
下一篇:(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投稿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编辑部|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版面费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论文发表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